未婚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需要的手续首先是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未婚的介绍信,然后携带相应的材料和介绍信到民政局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即可领取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办理的手续如下: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开未婚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开未婚证明需要下列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找法网提醒,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办理未婚证明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办理未婚证明的主要用途是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