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用活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将6起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方城法院在了解相关案情原委后,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群众人数众多,为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实质性化解在当地,经向院党组汇报,决定该批案件依法导入诉前调解程序,依照多元解纷工作流程开展调解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罡参与调解工作,召集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立案庭、行政庭等工作人员,共同为案件当事人化解纠纷。通过背对背调解、组织联席会议研究,持续与涉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明晰矛盾问题症结、统一思想思路,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析理,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实质性化解争议,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意见达到“最大公约数”,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在协调化解中得以实现,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方城法院坚持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和调解平台,努力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23年8月份以来,方城法院运用诉前化解机制处理涉党政机关民事及行政案件共35件,调撤达到20件,其中诉前调解行政争议6件。
下一步,方城法院将继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供稿:程远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