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的种类有哪些?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

来源:法制法律网时间:2023-05-30 07:47:53

一、追究时效各是多长时间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二、时效的种类有哪些

(一)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追诉时效完成,是刑罚请求权消灭的重要事由之一。

(二)行刑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有效期限的制度。犯罪人被判处刑罚后,只有在行刑时效期内,刑罚执行机关才有权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期间内所判处的刑罚未执行,超过行刑的时效,便不能再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

(一)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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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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