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2024年4月26日,邓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梯维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持续优化维保市场环境,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全市电梯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
赵航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常态化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电梯维保是落实电梯的安全平稳运行,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电梯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首先,要推动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维保单位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应用南阳市9633电梯应急平台和智慧监管平台录入工作台账,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其次,在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备案制度。维保单位应依法取得许可,设置相应的办公场地、配齐相应的资格作业人员及设施设备。
同时,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调度、指挥、运行顺畅的电梯应急指挥调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行为,做到安全、快速、科学。
此外,加强电梯维保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与信用评价活动,建立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营造优良的市场环境。
《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市场监管将进一步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规范电梯安全运行的市场秩序,提升电梯安全乘用水平。(燕天举 杨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