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偷税漏税的手段有哪些?
(一)利用税目进行偷税
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的经营收入不报税
5、企业附营、兼营收入不报税
6、帐外设帐隐瞒收入
(二)利用税率进行偷税
1、混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界限
2、兼营不同税率商品,按低税率纳税
3、混淆基本税率、利低税率
(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偷税
1、个体业户利用集体名义开办私人企业
2、虚报残疾人、待业知青人数
3、设立假合资企业
4、以咨询服务为名,行销售产品之实
(四)多列支出偷税
(一)专用基金支出挤入成本
1、转移材料运杂费,加大成本
2、自制设备用料,计入生产成本
3、固定资产购置运费作外购材料运费挤入成本
4、福利金支出列入费用
(五)多提固定资产折旧
1、提高折旧率
2、改变折旧方法
3、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提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达虚增成本、减少利润的目的
4、未用固定资产,但仍提折旧
5、交用的规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
6、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
7、变卖固定资产后仍旧提折旧
8、对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