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试吃品带出超市会有处罚吗
一般超市对此种情况的处罚数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店里已明确规定或已明确告知员工,那么就应该按店里的规定接受处罚。如果个人觉得处理过重的话,可以与店长协商解决。
当然,店员也可以提起诉讼。但我个人不建议这么做,这种事最后结果是两败俱伤,不利人不利己的事儿最好别做。
促销员下班后把试吃品带出去,如果报警,该试吃的食品价值肯定是低于800元,那么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只能做一般的治安处罚,如果不报警那么看商场的规章制度了,是怎么罚的。
二、
超市食品过期怎么处罚
(一)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
超市违法经营怎么处罚
没有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是无照经营,将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取缔,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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