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优化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保险资金入市空间进一步打开 热闻

来源:澎湃新闻时间:2023-09-12 11:35:53

一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新规引发市场关注,保险行业、资本市场等将迎来哪些重大利好?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中国精算师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晓蕾表示,《通知》完善了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强化偿付能力差异化、精细化监管,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回归本源,持续增强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片)

此次《通知》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二是优化资本计量标准,三是优化风险因子,四是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

保险资金入市空间进一步打开

优化风险因子方面,《通知》明确,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通知》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0.4。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上述风险因子优化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资本使用效率可以得到提高。保险风险因子关乎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业务的资本占用,风险因子越高,要求的最低资本越多,对资本的占用和消耗就越多。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系教授周明认为,《通知》中对保险公司投资上市公司、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和经营科技保险的最低资本计量中的风险因子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下调。一方面,风险因子的优化,是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在风险计量上更为精准的体现。同时,风险因子的降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释放公司资本要求,促进公司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另一方面,这项政策能够很好地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长期资金,特别是有针对性的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保驾护航,保障其健康稳定发展。

据人保财险总裁于泽介绍,以该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例,最低资本将下降16亿元左右,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加大以上方面的投资,持续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发展。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王军辉表示,长期以来,面对无风险利率下行趋势,加大权益资产配置一直是保险资金运用的必然选择。本次政策的出台,对保险资金加大权益资产配置,特别是加大对科技创新战略的支持,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对资本计量标准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核心资本,进而间接释放权益资产的配置空间。优化风险因子,则进一步释放权益资产配置空间,同时也更直接地体现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战略导向作用。

“我国A股市场投资价值不断凸显,为保险资金的配置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性历史机遇,保险资金在国内A股市场投资规模接近3万亿元,是中国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压舱石、稳定器。”王军辉指出,中国人寿作为国有大型保险机构,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在今年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中,持续加大权益资产配置的权重和规模,保持净买入。中国人寿将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发挥保险资金特有的优势,为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利好中小险企

《通知》提出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安华保险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张青松直言,从《通知》内容看,偿付能力差异化监管会对中小财险公司带来重大的发展利好。中小财产公司长期以来受资本的约束,偿付能力压力大,发展受到约束。此次新规对不同规模的财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管理,计算最低资本时,中型公司按照95%,小型公司按照90%计算,将有力提升中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推动中小公司积极发展,回归保险本源,提供更优质的保险风险保障。

“该政策的推出,预计中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将提高13-18个百分点。对于安华保险来讲,将有力提高公司在农业风险保障方面的服务能力,推动公司在农业保险创新与服务方面加大力度。”张青松表示。

在经济发展中,保险行业一直起到了“压舱石”“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通知》也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周明指出,《通知》中对寿险业务剩余期限10年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上限从35%提高到40%,有利于寿险公司更加关注养老、长期寿险等业务发展,推动保险公司参与我国养老体系建设;对财产险公司上两个年度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充分的给予保险风险最低资本5%减少的政策,能有效激励公司注重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注重公司业务风险管理,从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标签: 保险资金入市 通知 保险资金运用 偿付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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