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是国家一类标准化法庭,位于邓州市张村镇,下辖张村镇、十林镇、罗庄镇、九龙镇四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辖区人口近30万人。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年均结案700余件。
近年来,张村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和“五星”支部创建为契机,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强本领、促发展”工作思路,创新优化法庭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打造“1+2”即一种纠纷化解机制和两种服务模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领汇聚发展新动能
(相关资料图)
党建工作是一项“永远在路上”的工作,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和本质特征。张村法庭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领航,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支部的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发展的新动能,形成团结奋进、创先争优的强大合力。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江以普通党员身份下沉到张村法庭党支部参与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党建活动,做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积极开展“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在院机关党委指导下,对照创建标准,明确工作方向。积极与张村镇党建先进村朱营村、卢家村等党支部开展“支部联建聚合力携手共进创‘五星’”共建活动,构建“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在张村镇26个行政村中选拔26名优秀党员,与法庭支部党员成立“党员联合调解室”,聚焦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小额经济纠纷等问题化解,及时发现、及时调解,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审判工作和诉源治理的第一线。
“源头治理”构建精准解纷“新枫格”
长期以来,张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的推广力度,健全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以辖区4个乡镇综治中心为联络点,将辖区96个行政村全部纳入联动范围,将工作重心向纠纷源头延伸,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法庭引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了“部门共同参与、工作力量下沉、矛盾就地化解”的新局面。
张村法庭不断完善分级处置机制,与辖区乡镇、主要行政村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群”,将诉讼双方当事人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村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人民法庭全程进行指导,通过各基层组织,延伸司法触角。主动到矛盾纠纷多发地开展“进村走访”,提供解决同类问题的法律指导,助力矛盾提前化解。专门成立“老马调解室”,实行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常态化。在十林镇28个行政村选拔28名乡贤代表,成立“乡贤调解室”,及时参与村民调解委员会处理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及时介入,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化解,做到大事不出镇。同时,定期就民事案件情况向辖区党委政府提交分析报告,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司法助力。
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近年来,张村法庭在不断完善法庭硬设施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持续优化诉讼“软服务”,努力做到让当事人矛盾纠纷在“一个流程”“一个案件”内得到妥善化解。
坚持做好诉讼引导,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立案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诉讼材料接收、起诉立案等工作,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做到所有事项一次性告知,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共接待当事人530余人次,现场解决问题280余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对买卖合同、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类型案件,以“要素化”审理方式,按下审理“快捷键”。同时,积极倡导当场履行和及时兑现,努力减少诉讼环节,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实质性化解。
创新发展“订单式”普法新模式
张村法庭辖区内,企业、学校众多,辖区群众法治需求复杂多样。针对这一特点,张村法庭转变思路,将以往普法宣传中的“讲啥听啥”变为“听啥讲啥”,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要求,极大满足了辖区群众多元化的法治需求。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走访收集辖区内群众、企业、学校等法治需求,通过走访调研问需,将较为集中的法律问题作为普法重点,择机进行专题普法教育。在物资交流会、农忙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以赶法治“大集”、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形式,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治教育服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参观了解法庭工作,在交流中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提高法治意识。2023年以来,张村法庭已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7场,受教育人次达9000余人次。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张村法庭将继续坚持诉源治理、坚持实质解纷、坚持能动履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谱写人民法庭新篇章,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供稿:文鹏 王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