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案件的审理,切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12月2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万萍带领团队前往某家政基地,对一处案涉房屋进行实地勘验。
2021年12月,南阳某投资有限公司与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一处上下两层的商铺租赁给该家政公司作为办公用房。截至2024年8月,该家政服务公司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商铺租金,投资公司认为家政服务公司违约,且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诉至法院。
该家政服务公司当庭提出了反诉。表示自签订租赁合同后即投入装修,在2022年11月份完成一层的地板铺设、水电安装以及墙体施工等装修项目后,房屋的二楼楼顶及墙体出现严重漏水、渗水问题,导致已装修好的墙体与地板被水浸泡,出现严重的积水现象,后续装修工作无法正常推进,严重影响该家政服务公司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其在诉前已经积极与南阳某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协商,认为因房屋漏水导致不能装修使用应免除二楼租金,但未能达成一致。
受理此案后,王万萍仔细查阅卷宗材料、深入梳理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焦点为房屋漏水是否为房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为详尽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切实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王万萍决定与各方当事人一起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验。
勘验过程中,王万萍耐心地与各方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当事人细致地对商铺漏水情况展开细致排查,查看漏水点的位置及范围,同时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询问他们是否申请司法鉴定。勘查现场后,王万萍又与双方共同讨论漏水维修方案,并根据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有效缓和双方对抗情绪。
现场勘验,厘清的是案件事实,彰显的是为民情怀。卧龙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现场还原案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稿:卧龙区法院 马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