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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标的百万余元的案件在光山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被告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承建项目与原告乙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砼供需合同》,由原告为被告供应商品砼。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供应了货物,被告却未按照付款节点向原告支付112万余元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向光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
开展化解
收到案件后,经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案件分流至光山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诉调中心立即指派了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得知被告是因为遇到疫情承建的项目迟迟未完工,才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货款,被告的公司正处于亟待恢复阶段,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考虑到企业经营问题,调解员决定采取“活水养鱼”的方式来调解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原告的利益,也充分考虑被告的生产经营问题。通过交流,调解员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利息的多少,找准焦点,调解员又多次与原、被告进行了联系,让原告充分考虑到疫情对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认真分析了“竭泽而渔”可能导致的“两败俱伤”情形,又对被告讲清利害、释明法律。通过调解员的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就利息数额及还款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特别感谢调解员所做的努力,为企业恢复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也表示在项目收益到位后,会第一时间偿还款项。
打官司不是目的,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用诚心和责任心换取当事人的信任,并需要准确地适用法律规定,协助双方确定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最终促成一个公平公正、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才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光山法院始终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秉持善意原则,充分利用“活水养鱼”等方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郝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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